各教育培训办学单位:
近日,我办接到反映校内教育培训机构有不良竞争行为的举报,某教育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在市场拓展过程中,在明知对方单位已经与湖南大学其它培训机构洽谈教育培训业务的情况下,仍然强行介入,这种不良竞争行为影响了湖南大学教育培训规范有序的良性竞争秩序,普教与继教管理办对这种行为进行了调查和处理。
为了加强我校教育培训规范管理,保持校内规范有序的良性竞争秩序,维护学校教育培训和谐统一的整体形象,普教与继教管理办郑重提醒,各教育培训机构应自觉维护湖南大学教育培训品牌,共同建立并维护好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各教育培训机构在招生宣传和市场拓展时应遵循贴合学科发展方向、先来后到的原则,严禁校内出现恶意诋毁竞争方、打价格战等不良行为。不良竞争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欢迎各办学单位积极反映情况,相互监督。
普通教育与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
2021年4月23日